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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勞方與資方為了一個禮拜能放幾天假已經爭吵多時,不但難以形成結論,也把台灣產業發展的痛點全部赤裸裸地掀開。 其實,勞工的訴求正是企業主的困境,不論哪一方,如果真的想要讓自己的付出更有價值,最好的方式絕不是努力增加工時,而是好好思考,如何挺身而出為自己爭 取權益,這才是有效且聰明的「工作」,而不是接受現下的「不平等待遇」,勞工如此,企業主更是如此。傻傻的「勤勉」這絕不會讓自己變得更有尊嚴,只會讓自 己變得更廉價。

華人的傳統社會一直以來都很強調「努力工作」,對於以時薪制的勞工來說,工作時間越長,薪資自然是越高。根據統計,台灣人 在年度工時上,真的是超英趕美,狂電大部分已開發國家,2015年台灣勞動部「有統計」的數據,台灣勞工每個月平均工時是175.3小時,一年12個月是 2104小時,OECD(國際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的調查顯示,19個有統計的OECD會員國中,工時超越台灣的只有墨西哥的2246小時和南韓2230 小時。

圖1:全球各國勞工2015年度總工時(註:勞動部統計,2015年台灣勞工年平均工時為2014小時)

資料來源:OECD/ 製圖:Joe


2016年,台灣政府想把現行勞動法規中,勞工每七日中至 少應有一日的休息作為例假,講白了就是目前勞工每周有一天例假日,稱為「一例」,而新執政黨領導的行政院,打算把修正草案改為「一例一休」,讓勞工每周能 有一天例假日以及一天休息日,成為真正的「周休二日」。不過這是有但書的,附加條件是將勞工原有的19天國定假日,刪減至12天,很多人不了解「例假日」 和「休息日」的差別:「例假日」是法令強勢規定的勞工休假時間,「休息日」則是可以上班,只要勞工和資本家討論過後,強制給予加班費,勞工就得來上班。

當然聰明的人就看得出來,這個政策的「玩法」可以變化多端。2016年開始,台灣的法定工時已經減少為每周不超過40小 時,如果每天工作8小時,勞工一周上班五天即可,最好的政策其實就是「每周兩例日」,也不需要刪減7天國定假日,更不需要「休息日」的設計,因為按照台灣 資本家過去大量的違反勞基法的紀錄,勞工在「一例一休」的法規下,要不要加班和加班是否強制給予加班費,這些恐怕都是由資本家做主。根據以往的經驗,最後 受害的還是廣大的勞工族群。

事實上,和全球許多國家相比,台灣勞工的假日並不多。在台 灣,工作一年後才有7天法定特休假,還有19天的國定假日,如果國定假日再被砍到剩12天,那麼OECD統計的國家裡,台灣勞工的休假日大概只贏過墨西哥 和美國(美國的有薪年假是企業額外提供的福利,視個別企業而定,約70%的美國企業提供5〜15天的有薪假期)。這顯示了台灣勞工的工時真的相當高,然而 工作時數高,卻不等於國家生產力高,甚至可能造成全國許多勞工陷入窮忙的困境。

表1:世界各國勞工假期比較












































































































































































































































































企業給薪假日



國定假日



法定特別休假日



集體商定年假


Australia 20 .. 8
Austria 25 .. 13
Belgium 20 .. 10
Canada 10 .. 9
Chile 15 .. 15
Czech Republic 20 25 13
Denmark 25 30 9
Estonia 20 .. 10
Finland 25 25 11
France 25 .. 11
Germany 20 30 9-13
Greece 20 .. 11
Hungary 20 .. 10
Iceland 24 .. 12
Ireland 20 24 9
Israel 11 .. 10
Italy 20 25 10
Japan 10 .. 15
Korea 15 .. 15
Latvia 20 .. 12
Luxembourg 25 .. 10
Mexico 6 .. 7
Netherlands 20 25 9
New Zealand 20 .. 11
Norway 21 25 10
Poland 20 .. 12
Portugal 22 .. 12
Slovak Republic 20 25 15
Slovenia 20 .. 12
Spain 22 .. 14
Sweden 25 25 11
Switzerland 20 .. 9
Turkey 12 .. ..
United Kingdom 28 .. 9
United States 0 .. 10
Costa Rica 10 .. 11
Bulgaria 20 .. 12
Croatia 20 .. 13
Cyprus 20 .. ..
Lithuania 20 .. 11
Malta 24 .. 14
Romania 20 21 10

資料來源:OECD


根據Bloomberg整理波士頓顧問公司(Boston Consulting Group)的資料,用平均每位製造業勞工所創造的GDP產值和製造業附加價值兩個條件來計算生產力,美國每位勞工的生產力是世界第一(美國勞工平均年工 時1790小時),第二名的瑞典生產力約是美國的89%(瑞典勞工平均年工時1612小時),第三名瑞士的生產力約是美國的81%(瑞士勞工平均年工時 1590小時),接下來依序是奧地利、荷蘭、比利時、南韓、台灣、英國、德國、加拿大、法國、日本、西班牙、澳洲、中國(只有長江三角洲部分)、墨西哥、 捷克、泰國、波蘭、印尼、印度、俄羅斯、巴西。

換句話說,台灣製造業勞工超過2100小時的工時生產力,可能是美國製造業勞工不到1800小時工作所產生生產力的 70%;同樣的,比台灣勞工工時更長的南韓,平均每位勞工生產力只多不到1%,墨西哥更慘,平均每位勞工生產力只有美國的35%。工作時間長,產值卻更 低,一樣花時間工作,難怪墨西哥人寧可冒險偷渡到美國就業生活;反觀德國勞工平均工時比台灣少了一大截,製造業的平均生產力卻能和台灣不相上下,工作效率 有天壤之別。

圖2:世界主要國家生產力排名

資料來源:Boston Consulting Group


以整個國家的總體生產力來衡量,在經濟學上,供給的多寡和品質會影響最終產品的價格,勞力供給的多寡和效率也會影響國家的 經濟產能。以台灣來說,當國內的生產力大幅增加,製造出來的商品總量也跟著增加;如果國內和出口到國外的消費動能沒有跟著擴大,根據供給需求原則,生產力 和產品價值是必然下降。台灣一直都擅長出口科技產品和工業零件,這些科技產品和工業零件在產業景氣循環初期的價格會相對較高,隨著量產愈加普及,市場需求 會逐漸飽和,價格就會逐漸走低,所以企業必須改良產品品質以刺激消費端的需求,或者創造新的產品來新增過去所沒有的消費,最糟的對策是當消費市場接近飽和 時,大家只會繼續努力工作,因為當生產增加速度快過消費速度,整體勞動生產力就會越來越低落。這就是為什麼「產業升級」和「創新」如此重要:如果企業沒辦 法創造前所未有的東西,不管員工再怎麼努力工作,整個企業的下場注定十分悲慘。

圖3:25個製造業出口國的製造業成本指數


對照全球水準,其實台灣勞工真的很拚,企業真的不該過度要求勞工在工作時數上持續增加。根據波士頓顧問公司的資料顯 示,2014年全球製造業的營運成本,其實台灣(97)的營運成本,和中國(96)、美國(100)、俄羅斯(99)、南韓(102)與波蘭(101)的 水平差不多,但美國是靠著能源業的技術革命,大幅壓低了北美製造業的成本,而且近年來,美國的生產效率明顯提升,也是因為倉儲管理和庫存調節大幅優化;反 觀台灣卻是建立在較低的勞工成本上,長久下來,這其實對企業的長遠營運並不利。

已開發國家的勞工在企業工作,之所以會有較好的待遇和休假,除了勞工長期以來的團結爭取以外,這些國家的社會共識也認為, 讓勞工適當休假,每周維持適當的工時,才能有充足的體力與思考能力,工作的續航力才能維持下去。休息是為了走更長遠的路,人們是為了生活而工作,而不是為 了工作而生活,有身體健康的勞工,企業的長遠發展肯定更為有利,讓勞工每天過勞工作,怎麼會有心力配合公司進行「產業升級」和「創新」?

工業革命以後,已開發國家都經歷過資本家壓榨勞工,工作環境惡劣,甚至還有童工與職業病問題,所以勞工們逐漸產生自主性的 抗爭,諸如罷工、佔領工廠、籌組工會、迫使民意代表通過勞工相關法案等運動。近年來雖然台灣的勞工意識有逐漸抬頭,但是社會輿論的聲浪,顯然比在網路社群 的討論更冷清。缺乏實際的勞工街頭社會運動,台灣勞工自己也不夠團結,只有少數群眾真的身體力行,但少數人對抗大財團或資本家無疑是孤掌難鳴。

http://www.naipo.com/Portals/1/web_tw/Knowledge_Center/Editorial/IPNC_160907_150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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